校园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失物招领服务。交来的物品自交来和/或发现之日起保留30天。如有遗失物品,请与我们办公室联系或提交遗失物品报告。贵重物品的正确身份证明有助于我们更快地归还您的财产。咨询电话:336-506-4286,或到H103室或总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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